近年来,颍泉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压紧压实法治建设、法律服务责任,当好“宣讲人”“明白人”“服务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为民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当好“宣讲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走街入巷,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随处可见,整合各级网格员、村社区治安巡逻队、各村居干部等资源力量,深化法律进村(社区)、进校园、进小区,持续开展反电信诈骗、禁毒、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重点对象,开展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二是当好“明白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法治乡村建设总体要求和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工作要求,聚焦解决群众日常生活和生产发展的法律问题,结合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社区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通过普及关注“安徽法制报”“法治颍泉”等公众号,转发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热点时事政策等内容,及时高效地开展“指尖上”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当好“服务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机制,统筹整合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力量,在醒目位置设置服务监督台,向社会公示投诉电话、地址、投诉事项范围等信息,打造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做好法律咨询、即时咨询、办事指南、纠纷化解等工作,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