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28日,省政府办公厅(省口岸办)组织浙江边检总站、杭州海关、浙江海事局等对国能浙江舟山发电厂三期配套10万吨级卸煤码头和舟山中天重工有限公司30万吨级3号船坞对外启用进行了验收。验收组现场查看了企业码头和船坞的基础设施和口岸查验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定海区政府关于验收准备情况汇报,验收组一致同意企业码头通过对外启用验收。
浙江舟山发电厂三期配套10万吨级卸煤码头,含10万吨级煤炭泊位1个,泊位长315米, 码头开放后,每年可新增煤炭接卸能力680万吨,进一步提升燃煤供应抗风险能力,有效保障舟山区域电力保供安全。舟山中天重工有限公司3号船坞,30万吨级,长400米,宽80米,深14米-14.8米,船坞开放后,每年可增加船舶修理量80艘、新增年产值5亿元以上,将打通大型船舶靠泊—坞修作业链条,破除大吨位码头产能闲置瓶颈,实现协同高效运作,为船舶工业集群发展、区域经济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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