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群众: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当前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林地及林缘地区可燃物增多,祭祀用火、农事用火交织叠加,火灾风险显著上升。为切实守护好我县森林资源,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清明祭扫环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特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增强防火意识,做生态文明理念的“传播者”。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宝贵财富,森林防火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请大家争做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监督员,主动向家人、亲友宣传防火法律法规和火灾危害,自觉清理房前屋后、林地边缘的枯枝杂草等可燃物,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防火氛围。
严守防火规定,做林区野外用火的“守法者”。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进行烧荒、烧田坎等农事活动。推行预约报备制度:对散坟祭祀实行预约报备管理,坟主祭祀前主动向属地村(社区)预约报备,承诺祭祀用火安全,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共同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倡导文明新风,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以平安为本,自觉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亲朋好友和周围群众。
一枝一叶总关情,护林防火伴我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以文明之举传承思念,以安全之行守护家园,以绿色之为涵养生态,用实际行动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和美好家园。
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