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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夜间自燃 所幸车主及时发现

本报讯(记者罗家辉)3月26日晚10时许,家住黄岩区江口街道新来桥小区的林先生突然嗅到空气中弥漫着燃烧气味。他立刻下楼查看,发现停在自家屋内的电动自行车正在冒烟,而旁边还堆满了自家酿的白酒,他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火警后,消防救援人员火速赶赴现场扑救。当时,这辆电动自行车处于初期冒烟状态,为了安全起见,两名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将电动自行车从室内搬至室外。附近有一条小河,消防救援人员决定将电动自行车浸入河中,以确保潜在火灾彻底得到控制。

林先生心有余悸地回忆,平时他的电动自行车都是停放在屋外充电,当晚没有充电就停到屋内,电动自行车自购买以来也从未进行过任何改装。

“此次事故为夜间电动车自燃,所幸该车主及时发现,并且没有将电动自行车放在室内充电。”参与扑救的黄岩区新前街道朝元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范正恒呼吁,广大市民应该避免在室内充电或放置电动自行车,特别是在夜间,以免火情发现不及时。

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燃烧,火势蔓延极快,有毒烟雾对人体的危害极大。因此,最好将电动车停放在开阔且无可燃物的地方进行充电。一旦发生火灾,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如果条件允许,应立即进行自救,并迅速拨打119报警,与专业救援人员取得联系。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移除火源周围的可燃物,以防火势扩散,并注意保护自己不受有毒烟雾的伤害。

“近期,我们加强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的检查,同时联合网格员向村民和居民进行安全提示和教育。”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提高公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认识至关重要,一旦火灾发生,公众能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自救或扑救,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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