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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六地入选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浙江省象山县、龙港市、德清县、义乌市、江山市入选,绍兴市列入整市推进试点,试点期限为2020年至2022年。

  据悉,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是在全国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增加一批重点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近年来,我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义乌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利用通道不断拓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行动等成效显著。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目前,全省宅基地确权登记率97.0%,农房确权登记率96.2%。德清、义乌两地先行先试宅基地“三权分置”,已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76.4亿元。

  据了解,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将坚持稳慎推进、“三权分置”、农民主体、问题导向和分类指导基本原则,重点围绕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等9个方面展开,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记者许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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