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圈

首页>长三角经济圈>长三角产业>金融产业

安徽银保监局出台17条举措 提升金融保障能力

  2月18日,安徽银保监局印发关于统筹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民生保障工作的专项通知,从增强金融保障能力、支持企业居民纾困、全力支持复工复产、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保持金融秩序稳定及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等六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金融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银保机构要增强金融保障能力,积极满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需求。实行主办银行制度,“一对一”精准对接名单内企业,确保信贷支持全覆盖。加强生活物资生产流通领域金融服务。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合理采取稳贷、增贷措施;与财政部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增加疫情防控保险保障。对受疫情影响出险客户优先办理理赔,在真实合规前提下,鼓励采用先行受理、容缺办理等服务模式,向参与疫情防治人员赠送保险,减费让利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在支持企业居民纾困方面,通知指出,要稳步推动困难企业资金接续。对满足条件的行业、企业及小微客户,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帮扶。稳妥解决城乡居民还款缴费困难。对四类人群提供信贷、还款、征信等特殊政策;允许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展期1年,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小额扶贫信贷,延期不超过6个月。妥善处理保险续期缴费。鼓励暂时延长2020年1月23日后有效的车险保单保障期限;允许车险承保暂不执行“实名缴费”,午季作物承保暂缓实地验标。

  针对全力支持复工复产的主要措施有,提前安排信贷额度,综合运用新增授信、中期流贷等工具,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服务业开发专属产品。加大对制造业、能源保障等企业资金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大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安徽省重点领域、企业、项目发展。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综合保险、增信保险。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细化“增量、扩面、降本、提质”措施,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稳步扩大首贷户数比例,合理设定不良容忍度;拓展小微企业财产险、安责险等业务。做好春耕春种金融服务,加大涉农贷款投放,保障信贷需求,鼓励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农产品保供稳价;支持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覆盖面。继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配合落实中央财政新增贷款贴息政策,鼓励执行复工复产优惠利率,下调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支持适当下调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费率。

  面对当前困难,通知强调银保机构要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创新线上金融服务。推动银行贷款申请、审批、发放全流程线上办理,探索发展保险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持续做好柜面服务,合理安排营业网点、时间,统筹调配柜面人员,对不习惯线上业务客户,主动提供自动办理、错峰办理等便民措施。创新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对接工作期限延长到2020年6月底,采取线上、电话等方式推行“键对键”对接、“点对点”服务,不漏一企一户。同时强调要保持金融秩序稳定,维持良好金融经营秩序。加大网点及自助设备巡查,确保平稳安全运行。严禁以防疫抗疫名义借机炒作、曲解政策等违规行为。改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利用线上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前排查、实时跟踪、快速应对、稳妥处理涉疫情纠纷投诉。

  此外,通知还指出,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优化绩效考核。鼓励以适当方式将支持重点领域复工复产情况等社会责任类非财务性指标纳入考核体系;鼓励制定特殊时期工作免责行为清单。加强监测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在支持防疫抗疫、企业生产、民生保障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快处理、从重处罚。(韩振兴)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6523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