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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为完善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有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日,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丽水市财政局印发了《丽水市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办法(试行)》《丽水市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办法(试行)》《丽水市区第二孩、第三孩育儿补贴办法(试行)》3个办法,在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和二孩三孩孕检、育儿上给予相关补贴补助。

  记者从丽水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2022年年底,丽水市制定了《丽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在此基础上,丽水市率先落地3个办法,正是对丽水市积极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力支持。

  具体来看,根据相关文件,丽水市明确,市区第二孩、第三孩育儿补贴标准为从孩子出生当月起计发至满36个月止,最多发放36个月,按照每个月500元予以补贴(户籍迁入的,按户籍条件满足要求的次月起计发至孩子满36个月止),育儿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9月底前发放当年1至6月的育儿补贴、第二年4月底前发放上年7至12月的育儿补贴),乡镇(街道)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将补贴直接发放到位。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的孕期健康检查补贴标准为生育每胎每人500元。

  在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方面,根据相关文件,丽水市明确,夫妻双方均为丽水市户籍的家庭,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在丽水市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进行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所需费用中,自费部分(含个人账户)按累计最高1万元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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