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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出台《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实施方案》

  原题:

  丽水市出台《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实施方案》 丽水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倡导养成十大好习惯

  让好习惯从盆景到风景,从风景到风尚。近日,丽水市出台《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聚焦日常生活“关键小节”,深化“垃圾分类”“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文明排队”“文明旅游”等实践活动,对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作了具体要求。

  据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丽水市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主要倡导市民养成十大好习惯,即倡导养成“垃圾分类”“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排队守秩序”“随手做志愿”“重信守诺”“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绿色低碳”“文明过节”和“办酒不铺张”的文明习惯。

  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单位)”的“八进”活动,是丽水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里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的一部分。在市区岩泉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已然走进社区、学校、机关和商场,成为了市民的自觉选择。

  在用餐场所实行“公筷公勺”,实行一菜一公筷(公勺),成为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群众的自觉选择。“庆元竹筷”产业最近更是接到了价值百万元的公筷订单,所产公筷将很快遍布各大餐饮单位。

  在丽水“小园丁”志愿服务平台上,丽水“小园丁”志愿者纷纷刷起了“志愿汇APP小程序”和志愿汇签到二维码,完成志愿注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志愿服务,让每一位丽水市民“随手做志愿”的好习惯成了城市温度的最佳体现。

  好习惯的养成需要示范引领。丽水市还将在各县(市、区)设立文明示范街、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等示范点位,常年为垃圾分类、文明旅游、文明就餐等作出示范。此外,丽水市将把垃圾分类、文明就餐、文明乡风等纳入《丽水市县城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同时加强精神文明领域地方性立法,为文明习惯养成提供制度支撑。

  “十大好习惯的养成,将帮助丽水市民实现文明素质的全面提升。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养成文明好习惯,这也是丽水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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