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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4月浙江省对中东欧进出口保持两位数增长

  5月16日至20日,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在宁波举行。作为中国面向中东欧国家的唯一国家级展会,中东欧博览会犹如一把钥匙,打开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往来的更大空间,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双边交流合作。

  据杭州海关统计,2023年1至4月,浙江对中东欧进出口519.6亿元,较2022年同期(下同)增长18.6%,占浙江整体进出口总值的3.3%。其中出口451.3亿元,增长14.0%,占浙江整体出口总值的3.9%;进口68.3亿元,增长60.6%,占浙江整体进口总值的1.7%。

  浙江对中东欧出口以机电产品为主,其中锂离子蓄电池增长较快。1至4月,浙江对中东欧出口机电产品252.1亿元,增长15.2%,占同期对中东欧出口总值的55.9%,其中锂离子蓄电池出口12.4亿元,增长2.2倍,拉动浙江对中东欧整体出口2.2个百分点。此外,电动载人汽车出口增加2.2倍。

  进口产品方面,消费品占比超四成,乘用车进口较快增长。1至4月,浙江自中东欧进口消费品29.7亿元,增长69.2%,占43.6%;其中乘用车进口5620辆,增加73.5%。农产品进口1.2亿元,增长14.0%,其中酒类及饮料进口0.3亿元,增长48.2%。

  1至4月,浙江对中东欧主要贸易国进出口均保持增长。波兰为浙江在中东欧的第一大贸易国,进出口总值178.1亿元,增长18%,占浙江对中东欧进出口总值的34.3%。同期,浙江省对希腊、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5国分别进出口92.0亿元、46.2亿元、44.2亿元、38.8亿元和34.3亿元,分别增长26.3%、31.8%、16.4%、42.4%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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