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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10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惠建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社局局长孙沛然、市住建局局长宇文家胜、市水利局局长凌荣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马国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潘文瑜的述职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和现场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关司法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取得显著成效。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领导,健全司法公开机制;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涵,畅通司法公开渠道;进一步落实责任,改进工作,拓展司法公开效果;进一步狠抓队伍,加大投入,强化司法公开保障。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条例(草案)》立法宗旨明确,条款设置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二审前的审查、修改和完善工作。

  会议审议了《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决定于12月下旬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洪水,副主任王常生、岳卫平、陈琳,秘书长丁羽如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可可、潘早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小夫列席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列席会议并提请免去职务案,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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