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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赏”悄然向线下延伸 小费走进生活你会埋单吗?

线上风行的“打赏”悄然向线下延伸 ──

小费走进生活, 你会埋单吗?

新华调查

“如您对服务感到满意,使用微信扫服务人员胸前的心型打赏牌,打赏3元。”最近,不少消费者发现,在南京一家知名连锁餐厅就餐时,桌上一个小贴士映入眼帘。在线上风行的打赏如今已悄然向线下延伸,“要不要打赏”成为人们不时会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打赏,线上走到线下

通过“百度”查询发现,“打赏”在中国古已有之,但现在是指“中国互联网产品开通的一个功能”。通过线上打赏,直播网站的女主播日进万金已成平常,微信公众号上的一篇热门文章也可能带来可观的收益。如今,这种线上流行的付费方式,在现实生活的许多方面已然可见。

8月15日,记者在金茂汇南京大牌档餐厅看到,热闹的大厅里,几位忙碌着的服务员胸口贴着一块二维码。如果对他们的服务满意,扫描一下那块二维码,就可以打赏3元。让人动心的是,打赏完3元后,顾客就能获得10元钱的电子代金券,下次来店里吃饭时可以使用。“每天都有好几桌人会打赏,毕竟这也算是一种优惠吧。”服务员周小妹告诉记者。

记者又询问了其他几位服务人员。他们表示,这笔打赏的小费本来就不高,目前还没有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增收。况且,返送的电子代金券要求顾客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有不少顾客考虑到这一点,常常会放弃打赏。

上下班高峰时间,许多人都会遇到打车难的问题。一些打车软件就会问你,需不需要付另外的“感谢费”。南京一位乘客姜小末最近用“滴滴打车”打了一辆出租车,结账时发现,软件里有个选项,问她愿不愿意多付2元钱,给司机师傅“喝茶”。

除了餐饮、出租车,还有快递、外卖等领域,越来越多的线下服务活动,出现打赏经济的应用场景。“线下打赏的本质相当于西方的给小费。”省社科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徐琴说,在西方不少国家,人对人直接服务的行业经常有给小费的习惯,常见的支付对象包括餐厅服务员、酒店门童和送餐员等。“在我国出现线下打赏有其客观必然性,现代人越来越讲究体验,优质的服务自然希望优质的价格,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

线下打赏,挑战心理认同

记者发现,社会对于打赏的心态,还未完全接受。对于坐出租车打赏,姜小末就觉得,2元钱虽然不多,但是没必要花。“可能滴滴鼓励出租车的加入,对司机来说也算是认可与鼓励。”她表示,“如果司机做了什么让我感动的事,比如下大雨、路难走,或者帮自己提行李箱之类的,多给2元打赏我才愿意。但如果他只是正常服务,我凭什么要多给钱?”

记者随机对10位人士做了一个小调查,询问他们对于线下打赏接受与否。其中,3位表示可以接受,他们认为打赏机制可以促进服务人员提高服务意识,“我愿意为好的服务买单”“打赏也没多少钱,3元5元的,服务员也不容易”“我会先打赏,这样就会对我服务好点,关照点”。5位反对者给出的理由包括:“为什么还要再给?我已经付完钱了”“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有种被胁迫的感觉”。而另外两位则称:“要看情况,具体看我享受到的服务究竟怎样。”

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明华律师认为,打赏是一种非强制性的支付行为,并不是合同的义务行为,属于单方的赠与行为。发生的情形一般为两种:一种是基于对服务的认可而支付,一种是基于同情而支付。

经常出国旅游的女孩囡囡和记者聊起一件事:几年前,有一次她在南京一家烤鱼店吃饭,原想特别感谢一下服务员,给了10元现金小费。结果服务员坚决不收,推来让去反而弄得不好意思。“现在扫码打赏渐渐流行,或许越来越多的人对于打赏渐渐习惯成自然,也就不会遭遇尴尬一幕了。”她说。

优质服务,不能以打赏为前提

《人民日报》日前一次关于“打赏”的社会调查显示,43%的受访者表示,对于线下的餐饮、酒店、出行、快递等服务,打赏并不能真正推动商家改进服务;相反,有时候打赏反而会干扰正常服务,索赏、请赏更是会造成困扰。

在缺乏“小费文化”背景的我国社会,走进现实生活的打赏自然会给人们带来观念冲击。“我们的服务文化也许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因此需要一定时间的磨合。”徐琴认为,当前一般生活服务业不可能大规模提高工资,“小费”则是一种好的激励手段。试想,如果快递小哥送货上门后,能够得到几元钱的打赏,他会觉得受到了理解和尊重,即使辛苦些也不会有怨言,而且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但徐琴也指出,服务行业要以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为职业理念,不能以打赏为前置条件,也不能以获得打赏多少来决定服务质量。“一定要以自愿为原则,‘互相看顺眼’就可以打赏与接受打赏。”徐琴期盼线下打赏能够良性发展,逐步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服务业激励机制。比如,分清打赏与否的界限,国外给小费的界限十分清楚,像在超市就不需要付小费;逐渐形成打赏占总消费额的比例,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常量,大家也好统一遵从;打赏既然作为分开付账的一部分,是否也要有个重新分配机制,例如餐厅服务员拿到了打赏,厨师怎么办?

对于打赏,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傅明华指出,一旦打赏金额较大产生纠纷,就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超过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一个10岁的小孩随意打赏了5000元,就有追溯无效的可能。还有涉及家庭共同财产,一方随意打赏,如果金额过大,另一方可能会提出打赏行为无效。“但是具体多大金额就可以认定为无效呢?现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此外,傅明华提醒,打赏还可能会涉及到税收管理问题,甚至可能成为一些犯罪行为的寻租手段,如通过打赏进行洗钱、诈骗等,“这些都要逐步规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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