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

首页>地方频道>安庆>要闻

安庆公布5起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典型案例

  5月30日,记者在安庆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该市法院共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34人,犯罪年龄均在16至18岁之间。其中,判决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4人,宣告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19人。

  法律政策需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落实,公平正义也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彰显。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意义,安庆中院筛选了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五起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既有性侵、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也有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健康权等民事案件,还有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新型案件。

  发布这些案例,是要彰显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不手软、坚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松懈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同时,也希望全社会更加关心少年儿童事业,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一、汪某、许某等人寻衅滋事罪案

  基本案情:2020年7月21日,程某因手机被韩某拿走,纠集被告人汪某、许某、陈某、王某(均系未成年人)以及张某、章某(均不满16周岁)等人找韩某索要手机和谈赔偿事宜,韩某邀程某甲、程某乙、黄某、胡某等人赶到现场。因赔偿手机事宜未能谈好,被告人一方遂对程某甲、程某乙、胡某等人拳打脚踢,造成三人轻微伤。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许某、陈某、王某为他人出头,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对四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到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二、项某猥亵儿童案

  基本案情:2013年9月份,原审被告人项某在担任某小学一年级班主任及数学老师期间,利用职业便利,先后在教室、办公室对该班女学生查某、何某、储甲、汪某等人多次实施猥亵。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项某在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对多名女学生进行多次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项某作为人民教师,系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教师身份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其中一名为农村留守儿童)多次实施猥亵,应从重处罚。二审终审判处项某有期徒刑十一年,禁止项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涉接触未成年人的相关职业。

  三、付某故意伤害未成年人子女致死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付某长期以打骂的方式管教子女。2021年10月,付某因女儿章某甲(8岁)未按其要求做作业,用竹尺、手机数据线抽打等方式持续殴打被害人章某甲,长达90多分钟。后章某甲逐渐失去反应才被送到医院,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在付某殴打章某甲期间,被害人之父章某通过微信视频电话和家中视频监控看到此情形,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最终未能及时制止悲剧的发生。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综合考虑付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对付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四、彭某与某小学、某保险公司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2018年5月,某小学组织成立足球队参加由当地教育局举办的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原告彭某担任足球队守门员。在比赛中彭某与对方球员发生碰撞摔倒受伤,经诊断为左锁骨骨折,共计花费医疗费用11553.90元,治疗期间该小学垫付了11000元,彭某获医保报销金额7765.91元。该地教育局在人寿保险某支公司为包括彭某在内的514名学生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后保险公司依约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彭某医疗费2610.88元。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彭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代表某小学参加足球比赛,在比赛过程中受伤。该小学作为原告的教育管理机构,在组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足球比赛过程中未对参赛人员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对该学生受伤存在过错,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五、华某诉方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华某与被告方某因婚后产生矛盾协议离婚,商定婚生子方某甲由父亲方某抚养,抚养费也由方某承担。2020年上半年,华某在征得方某及其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方某甲带到合肥上学,自此孩子随华某生活。华某后以方某客观上已经不具备抚养孩子的基本条件,不能给小孩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环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方某甲由原告华某抚养并要求被告方某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本案原告华某与被告方某协议离婚时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为有利于孩子方某甲学习生活,华某在征得方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方某甲转到合肥上学并随原告生活,此行为值得肯定。因就学需要将方某甲户口转入华某处,华某遂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关系之诉,被告也不反对,故法院对原告的此项诉求予以支持。参考本地的人均收入水平,结合被告的收入状况,法院酌定方某向华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1423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