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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加强民生工程后续管养工作力度

  为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类项目的后续管理运营,实现“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的目标,池州市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明确管养资金渠道,注重整合归并,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统筹整合民生领域各类资金,增加预算安排,确保建后管养资金充足。2020年,全市共安排管养资金2.63亿元,比上年增长53.5%。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养护”的原则,各县区明确工程类项目主管部门为具体责任单位,工程类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后续管护的责任主体。在每个工程点设立公示牌,明确管养主管部门、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对每个民生工程项目点,实行“一级包一级,一抓到底”的包保措施,各成员单位对所涉及的管护项目进行包保,明确责任,加强管护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全程跟踪服务。

  市民生办进一步强化对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考核力度,出台《池州市2020年度民生工程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注重民生工程实施绩效,定期对重点建设类项目的后续养护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同时,通过实地察看、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结合人大、政协视察民生工程活动,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的跟踪问效,促进建管并行,确保已建成项目持续发挥社会效益。(通讯员 黄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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