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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完成全省首宗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原标题:我市完成全省首宗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日前,丽水市青田县章村源(章村乡段)以章村乡人民政府为权利人完成确权登记,系全省首宗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为加快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步伐,进一步推进农村河道使用经营权改革,满足农村河道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资金需求,青田县于今年7月出台《青田县农村河道使用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农村河道使用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该试点方案按照农村河道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方向,以落实农村河道的用益物权、赋予经营主体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河权贷业务,推动河道确权、赋权、活权,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进一步推进河道经营权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快强村、富民、美景。

  “本次试点以章村源(章村乡段)暨章村乡黄肚村至赵塘村与祯埠镇交界处水域为主要范围,涉及黄肚、黄寮、上寮、新民、吴村、章村、小砩和赵塘8个行政村,总长度22.99千米,总面积86.54公顷。”青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快试点进程,该县积极开展资料收集、底图编制、登记单元预划、内外业核查、数据建库等工作,历时一个半月,于9月15日正式完成章村源(章村乡段)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根据试点方案,青田县人民政府将试点河道水流自然资源权属确权给试点乡镇政府,试点乡镇政府颁发河道使用权证至所属行政村,行政村将辖区河道经营收益通过公开竞标发包到户。取得相关权属后,行政村和农村经营主体即可按照“办理自愿、风险自负、收益自理”原则,在不改变河道使用经营权内容前提下,以河道使用权、河道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于河道生态修复、农田水利建设和村级共建项目等,达到河道环境改善及创收目的。(记者 叶江 通讯员 周华 杨雅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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