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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码头实行“货载填报”制 3月30日起,货车不申报货载信息不能走轮渡

  记者从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3月30日起,舟山全市各客滚码头全面实行“过渡货车货载信息填报制度”。届时,货车不申报货载信息,各客滚码头将拒绝安排该车辆过渡。

  据了解,实行“过渡货车货载信息填报制度”,是为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和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滚码头安全管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等规定要求。

  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牵头搭建“舟山市客滚码头货运车辆货载信息申报登记平台”。需要经本市客滚站点过渡的货运车辆,可预先通过手机端登录“舟山交通”APP或“舟山新区交通”微信公众号,进入“舟山市客滚码头货运车辆货载信息申报登记平台”,按照对应站点滚装航线如实填报货载信息。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车辆进站待渡时,站方会对提前申报的车辆货载情况进行安检验视,如发现有谎报、瞒报货载信息或夹带危险货物、不服从客滚站点运输秩序管理等涉及客滚运输安全的行为,将对相关车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库。对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库的车辆,全市所有客滚站点将在半年内拒绝为其安排过渡。因此,各货车司机一定要如实申报,切忌在货车中夹带各类危险货物。(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江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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