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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率先建立专项资金“信易贴”应用场景

  原标题:我市率先建立专项资金“信易贴”应用场景

  7月28日,记者从盐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下半年,盐城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专项资金“信易贴”应用场景。在市级涉企类专项资金领域,通过出具并公示信用承诺、开展信用审查并应用审查结果等方式,提高申报单位诚信意识,加大信用承诺、信用审查结果应用,进一步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信用效益。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财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用管理水平,7月16日,市财政局联合市信用办印发《关于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建立和运用“信易贴”应用场景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建立和运用“信易贴”应用场景。7月底前,全市确定涉企类专项资金清单,以后每年度定期更新,并共享至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便于“信易贴”应用场景工作顺利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和运用“信易贴”应用场景,适用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涉企类专项资金。市各主管部门通过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对所有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下载信用审查报告。根据信用审查报告结果,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申报单位,按规定扣减专项资金或取消安排,并及时反馈应用情况。

  记者看到,在涉企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中,明确要求申报单位提供信用承诺资料。申报单位主动填写《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提交市各主管部门。市各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结束后,5日内上传至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事前承诺”专栏。市信用办将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在“信用盐城”网站“信用承诺”栏目中统一公示,供社会公众查看和监督。

  据了解,市各主管部门作为“信易贴”应用场景的实施单位、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财政局、市信用办是“信易贴”应用场景的牵头单位、指导单位、监督主体,负责做好牵头、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信易贴”应用场景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建立月度通报机制,按月通报市各主管部门“信易贴”应用场景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信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记者 王连杰 通讯员 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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