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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11月18日上午,市长夏心旻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和研究了《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扬州市社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扬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政策文件和工作事项。

  会议研究了《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会议强调,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把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作为刚性要求,分级问责、强化执行,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

  会议研究了《扬州市社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强调,住宅物业管理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关系社会稳定和基层治理。《条例》立足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实际,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体现了扬州地方特色。

  会议研究了《扬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为契机,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的统筹管理工作,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小区和中小企业的截污纳管工作,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的监管工作,尽早实现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

  会议研究了《扬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会议强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利于纠正多头审批、多层审批、重审轻管、以审代管等传统行政审批弊端,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改革。各地各部门要有全局意识,抓好编制人员和审批事项划转,确保权责清晰、审批高效、监管到位,做到审管有机衔接,打造一支专业化行政审批队伍。

  会议还研究了《扬州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等工作事项。

  会议进行了学纪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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