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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监:“头”等大事,岂能功亏于“盔”

  原标题:“头”等大事,岂能功亏于“盔”

  随着“一盔一带”工作推进,头盔货源紧张、价格上涨。5月20日,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和企业等规范市场行为,否则将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限制生产销售数量,分割市场,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还提醒商家,“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商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快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朱婕 郭洪金 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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