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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苏州基层法院签署司法协作协议

  原标题:六家苏州基层法院签署司法协作协议 凝聚司法合力 共护大运河

  昨天(12月1日),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协调下,苏州市姑苏区法院等六家基层法院齐聚苏州大运河遗产展示馆,举行大运河苏州段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协议签约仪式,以此进一步凝聚司法保护工作合力,为把大运河苏州段建设成为大运河文化带中“最精彩的一段”贡献司法力量。

  根据上述协议,姑苏区法院、吴江区法院、吴中区法院、虎丘区法院、相城区法院、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等六家苏州基层法院将携手打造大运河苏州段司法保护和司法协作平台,完善跨区域司法协作长效机制,强化从异地立案等诉讼服务,到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禁止令、劳务代偿等特殊执行事项,以及重点案件联动协作等方面的工作协同,实现司法资源互通、工作优势互补。

  同时,全市法院建立大运河流域环境资源裁判案例库和审判技术专家库,加强与沿线区域公安、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促进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良性互动,合力推进区域内污染防治攻坚、文化遗产保护。此外,加强与环境保护公益团体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动构建涉大运河纠纷诉源治理机制。

  大运河的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直接关系到运河沿线的景观环境质量、群众幸福指数和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特别是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使得大运河“连线织网、融会交流”的作用日益凸显。

  苏州是大运河沿线流经区域多、遗产最丰富的城市,也是运河沿线30个城市中唯一以“古城概念”申遗的城市,呈现出大运河独特的城市历史文化景观。尤其是姑苏区法院所辖区域,有5处大运河核心点段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还有106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此,该院成立了古城保护司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审理涉及古城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并为历史文化保护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司法协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克服环境保护碎片化、责任追究局限化、环境修复片面化等弊端。全市法院、特别是六家大运河沿线法院,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完善跨区域司法协作长效机制,凝聚起一体化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

  在签约仪式上,苏州中院负责人向首批6名大运河苏州段司法保护技术专家颁发聘书,并为大运河苏州段司法保护法制教育基地揭牌。(记者 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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