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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港口岸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原标题:台州港口岸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台州港口岸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正式批复,为台州开辟更多直达国际航线创造了良好条件,对我们物流企业及上下游的装卸公司、外贸企业等服务性企业意义重大。伴随着台州港口岸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将考虑入驻头门港,自主选择出海口。”8月7日,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赵海说。

  据国家口岸办消息,近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台州港口岸扩大开放。本次扩大开放范围包括头门港区、健跳港区和龙门港区,新增水陆域开放范围690平方公里。至此,在原有海门港区、大麦屿港区开放的基础上,台州港口岸沿海各港区已经实现全面开放,总开放范围达到970平方公里。

  作为浙江省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台州港是浙中南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开放、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交通枢纽。长期以来,台州港只有海门港区和大麦屿港区对外开放。台州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受限于港区条件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大量进出口货物从陆路经宁波口岸进出口,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每年都在市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台州港口岸扩大开放工作,积极推进落实口岸扩大开放的资金保障、港口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台州港“全面开放”的决策部署,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会同台州口岸各查验单位和市级有关单位,用时仅10个月就完成主要港区水陆域开放范围划定工作,用时14个月完成口岸扩大开放报批工作,扩大开放速度远超省内同类口岸。

  “待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后,即可正式进靠国际航行船舶,将直接降低台州外贸企业的运输成本。同时,也为沿海县(市、区)大型开放性项目的引进、布局打开另一扇窗,为台州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增加了新支点。”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副局长叶再武说。(王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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