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圈

首页>长三角经济圈>长三角观察

苏州在京发布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

  5月2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苏州市政府在京召开联合发布会,共同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这是我国发布的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体系。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集体经济实力强的乡村,到2022年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国内没有现成模式可供借鉴。”《指标体系》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华俊介绍,《指标体系》设定了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融合四个大项,构建起一、二、三级指标体系,涵盖大市级、县级市(区)、镇(涉农街道)三个行政层次。其中,市级评价指标体系由12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组成。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到70000元、农村居民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达70辆、人均预期寿命达80岁、乡村全科医生拥有量达标率达100%、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可以预见,随着这些全面实现现代化目标值的达成,苏州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必将大大提升。

  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韩俊认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苏州推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意义重大。

  副省长马秋林在出席发布会时表示,《指标体系》起点高、标准高、定位高,既有国际视野,又有苏南视角,充分体现了“谋在先、走在前”的使命担当,为江苏乃至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树了榜样”“探了路子”。

  统计显示,苏州农村集体总资产现已达到3180亿元,村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936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万元,是全国城乡差距最小的地区之一。今年3月,苏州出台《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开启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苏州市市长李亚平表示,苏州将认真用好《指标体系》,努力为全省、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探路。(高坡 李仲勋 陆洁晴)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205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