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圈

首页>长三角经济圈>长三角观察

江苏五部门出台"苏十条"贯彻落实新《证券法》

  为做好新《证券法》的实施工作,4月30日,江苏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修订后的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月26日下午,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通知》进行解读。

  据悉,为推动新《证券法》在江苏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江苏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司法厅等部门深入开展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印发《通知》。《通知》分为5部分共10条内容,包括扎实推动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实、深入开展《证券法》学习宣传培训、着力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及努力维护证券市场良好生态等。

  在扎实推动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实方面,具体包括落实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落实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要求和落实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要求。在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通知》要求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借助典型案例进行风险提示,特别加强对老年人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教育。在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方面,《通知》提出重点查办恶性违法案件,要求各地配合江苏证监局开展恶性违法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处各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以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等行为。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江苏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成绩显著,多项指标在全国居第一方阵。截至目前,江苏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为439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三;科创板上市企业共20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此外,2019年全年省内公司IPO融资近25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0%;省内公司通过首发、配股、增发、可转债、公司债在沪深证券交易所筹集资金超4000亿元。同时,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也成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新平台和上市融资重要后备力量。(顾姝姝)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8154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