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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造透明公平营商环境 助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原标题:我省倾力打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立改废”并举,良法促善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与服务。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背景下,江苏省直面问题困难,聚力打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迈出坚实脚步。

  立法紧扣改革前沿

  11月26日,《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突出“不见面审批”经验、体现最新改革成果、强化便利化保障监督,成为草案的三大亮点。

  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首先看政务环境是否高效透明。省司法厅审核认为,这部今年增列的立法,总结提炼我省“不见面审批”的经验做法,以行政许可便利化为基础,推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及关联业务的便利化,重在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多方位构建良好的政务环境。

  立法是长久之策。我省正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立法,从市场主体保护以及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优化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

  “我们强调公平竞争、区域开放、政策普惠,在立法之初就要‘一碗水端平’。”省司法厅立法二处负责人汪立生说,将各地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量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确定性和法律约束力,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加强市场的开放性,是江苏立法一大特色。省发改委起草的《江苏省电力条例》、省交通运输厅起草的《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省粮食局起草的《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等,都进一步开放电力、农村公路养护以及粮食流通市场,为所有市场主体平等进入相关市场领域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营商环境不再局限于一省一市。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表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要打造规范统一的法治化制度环境。江苏将与兄弟省市共同推进高质量立法,构建内外协调、运行高效的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行、健康发展。

  健全机制倾听市场声音

  营商环境相关立法质量优不优,由谁说了算?省司法厅日前邀请7家省内企业负责人和法务负责人召开恳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和商会意见建议。

  恳谈会开了两小时,大家畅所欲言。有人说,人才引进时能否考虑在户口、子女教育方面统一政策,打破区域政策标准的不一致;有人提出,社会信用管理上,违法行为能不能分轻重、主客观;还有人认为,政府的扶持政策应该对企业有所区别,突出精准服务、精准培养倾向。

  “我在现场提出建议,希望发挥商会对行业进行自律管理的作用,这也是顺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求。”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丁先喜认为,立法部门与企业面对面,企业把问题和建议摊开来说,让立法者能更直观地了解企业需求,制度设计更加具有全面性、代表性、开放性。

  扩大企业话语权,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建议。10月底,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名单中,增列五星控股集团、红豆集团、亨通集团、南通三圣石墨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民营企业。“企业联系点达到联系点总数的五分之一,立法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已成为常态。”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滕天云说。

  拓宽社会力量参与面,立法工作的开放性和民主性不断加强。今年,我省在全国首创立法项目主办制度。立法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确定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立法工作小组成员担任主办人,特别是吸纳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基层立法工作者、行业领域专家等人员,全程负责立法项目审查工作。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重大制度创新以及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关系密切的项目,立法工作小组将指导、督促实施部门跟踪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和社会反应,防范制度风险。

  大幅削减证明事项

  今年初,省政府取消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57项证明事项。取消的证明事项不仅包括“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还包括用作证明的法定证照,比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证明事项大幅削减,就是要构建服务型、便利化的政务环境。”滕天云说,证明事项取消后,索要单位和开具单位间可通过主动核验、实地调查、网络核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办理,不再需要申办人多跑腿。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高建新说,证明事项清理不是简单地取消某个事项,而是要通过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点对点协查、调取资料等方式履行核验义务。

  “今年5月至8月,我们对18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发现内容存在违法或不当的文件27件,已经全部予以纠正。”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处长韩震龙说。

  统计显示,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废止,共废止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232件,修改规范性文件36件。

  “着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江苏司法行政机关打好服务营商环境主动战,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念如磐。”柳玉祥表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以钉钉子精神加快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真正把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功能作用发挥到位,用实际行动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记者 倪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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