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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奋力建设全域美丽乡村

逐美前行已三载 致敬来路再启航

  记者从合肥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合肥市将在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精心谋划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奋力建设全域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今年,全市计划建设33个省级美丽乡村,完成11227户改厕和75个乡镇“一站两体系”建设,对722个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市本级财政7.43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已经下达。

  “三年行动”圆满完成

  近年来,合肥市以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重点,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规划、产业、生态、环境、民生、管理和服务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幸福新家园,城乡融合实现新突破。

  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合肥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创新“六主六辅六转变”合肥改厕模式和“一站两体系”合肥改厕管护模式,抓好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农村污水、垃圾、厕所全面整治,统筹推进。目前,合肥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了全域市场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4%,乡镇政府驻地及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全市1.8万个村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完成。

  自2012年以来,合肥市连续8年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市606个规划布点中心村全部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黄山寨、青峰岭、将军岭、尖山湖、马郢计划、云里安凹、王圩里等一批乡村振兴项目掩映在山水之间,寄托美丽与乡愁。

  “五年行动”再度启航

  今年起,合肥市将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合肥市将按照连点成线、串线成面、连片推进、因地(村)施策的思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点”向“面”、由“整治”向“提升”、由“干净整洁”向“生态宜居”转变。未来五年,合肥市力争每年整治800~1000个较大自然村,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规划保留村庄全域整治一遍。

  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今年起,合肥市将实施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我们将结合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完善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分类和布局。力争到今年上半年,完成8个省级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今年年底,完成市、县级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到2022年,合肥市将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依据村庄规划实施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2023年,完成其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建立“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用途管制制度并实施。

  合肥市还制定较大自然村“351”人居环境整治指标体系,突出抓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抓好五件小事(村庄小路、生态小塘、小微菜园、巷口小灯、景观小品),建立健全村庄长效管护机制,久久为功,不搞形象工程,全域改善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乡村建设离不开财政支持。合肥市将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7.43亿元。同时,县级财政同步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资金,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相适应。

  此外,合肥市创新投入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如庐江、蜀山等地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建立可持续性的投入保障措施;肥东、庐江等地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按照建设运维一体化要求,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国企集团参与,市场化运作。 (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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