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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战速决?审弹劾案 美参院共和党人考虑不传召证人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美国参院共和党人正在考虑以“快速程序”审理民主党人发起的总统弹劾案,既不允许白宫一方传召证人,也不允许民主党人传召证人。

  报道称,按照宪法规定,弹劾案由众院提出,在参院审理。根据目前的时间表,参院有可能在明年1月开始审理。在众院民主党人揭晓弹劾条款之际,参院共和党人也在加紧讨论应对策略。

  白宫此前表示,已有一份想要传召的证人名单,其中包括众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希夫、“通乌门”当事人之一前副总统拜登之子亨特、以及目前外界还不清楚身份的“告密者”。

  不过包括美国总统特朗普盟友在内的共和党参议员们则似乎不想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审判。尤其是在参院共和党占多数,最终投票结果几乎已确定之际,他们更不想就繁复的程序过多纠缠。

  参院共和党2号人物、南达科他州国会参议员桑恩表示,“双方(共和党和民主党)可能都不会欢迎一个冗长的、不断动议传召证人的程序。大家都希望尽快结束此事(弹劾审判)。”

  他还说,尽管共和党人的最终策略要到开庭前才确定,但相信很多人会认同他的看法。

  特朗普的铁杆盟友、南卡州国会参议员格雷厄姆也表达了类似观点。而对于白宫想要传召民主党籍的众院情报委员会希夫,格雷厄姆表示,如果允许传召证人,那么反过来,民主党人也可能会提出传召副总统彭斯和国务卿蓬佩奥。

  “我希望此事尽快结束,”他强调。

  不过,参院共和党领袖麦康奈尔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表态。10日,他在记者会上也没有排除传召证人的可能性。

  报道指出,如果弹劾案是一场审判,那么应不应该传召证人?哪些人应该被传召?这是弹劾调查发起以来,两党参议员们一直在争论的问题。

  虽然白宫的法律团队(辩方)和众院负责弹劾的民主党团队(控方)都有权传召证人,但他们每传召一位证人,均需参院以简单多数(51票)表决同意。目前共和党控制参院53席,民主党47席。

  共和党籍密苏里州国会参议员布朗特指出,双方需避免“为了传召而传召”,“在结果几乎确定的情况下,在双方陈述完意见后,我们需要搞清楚:我们聆听证人作证,是否会改变审判结果?如果不会,那么我们应该在这上花多少时间?”

  另外,虽然特朗普一方如果要以摊牌的方式,强硬传召证人,应可获得所需多数票;但这些投票的参议员,可能在明年的连任选举中面临更多的困难。

  当地时间10日,众院民主党人宣布了针对弹劾特朗普的两项“弹劾条款”,包括滥用总统职权和妨碍国会调查。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纳德勒说,“总统行使公职权力以获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而无视或损害国家利益,这是不应容忍的罪行。”

  “总统宣称自己高于问责制,高于美国人,高于国会的弹劾力量,而弹劾也是为了防止对我们的民主体制造成威胁”,他还说,“总统认为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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