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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锐评:反中乱港者,舍不得“违法达义”的招牌

  因参与“8.31非法集结”被指控,无可抵赖的黎智英、杨森及李卓人,日前在区域法院开审前来了一出“忽然认罪”。当然,他们不会放过表演和煽动的机会,所谓的“认罪不认错”等荒谬言论,不仅令人愤慨,而且让人捧腹。吃惯“人血馒头”的反中乱港分子向来是这样:一方面惺惺作态地认罪,想依靠法条谋求轻判,同一句话里又强调犯罪有理,转过头就把法律丢在一边。法律是社会秩序安定的保底,他们却合则用、不合就弃,这种拙劣的政治表演,实际上正是“修例风波”祸乱无穷的把戏。口口声声为香港市民争取权利,恶毒攻击法律,实质上是在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之间挑拨离间,与外部反动势力遥相呼应,借打造所谓“自由斗士”的形象为不法行为扇阴风点鬼火。

  回归以来,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护。香港《公安条例》通过通知书制度等方式限制非法游行集会,是为了确保自由不逾越和平合法的界限,符合基本法规定,也符合广大市民权益。事实证明,香港警方2019年批准超过800个集会,相关规定并未限制市民正当权利,更未造成什么“寒蝉效应”。乱港分子别有用心攻击《公安条例》,就是要为肆无忌惮的街头政治张目。

  反中乱港者总是不愿意丢掉各种包装违法犯罪的招牌,“犯罪不是犯错”的论调,分明是“违法达义”的变种。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稳定发展,根本没有所谓的宪制暴政;香港存在多种诉求表达机制,根本没有“公民抗命”的政治现实。反中乱港分子鼓吹“违法达义”,实质上不过是为了将一己私利凌驾于法治秩序,一边自居正义化身,一边干着制造社会混乱、颠覆宪制秩序的勾当。

  恶行往往打着正义的幌子,追溯香港动荡的缘由,“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等谬论难脱罪责。从殴打市民到谋杀警察,从破坏道路到地铁纵火,反中乱港分子的所作所为,哪里遵守了“非暴力”原则?哪里顺应了市民的自由意愿?哪里为香港带来了希望?以拯救香港为名毁灭香港,打着自由的旗号破坏自由,这才是“违法达义”的真正用意!法律底线不容践踏,更不容抹黑。犯错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是犯错,违法必须惩处;无论承认与否,法律都会做出正义的审判,历史终将做出公正的评价。

  看看脚底抹油、撇下手足的宵小之徒,再看看法庭之上敢做不敢当的头面人物,这些一心希望看到流血的人,从来不流自己的血。香港广大市民必须看清他们的真实嘴脸,避免成为反中乱港分子的政治炮灰。时下,恢复繁荣稳定、改善民生福祉才是香港社会的最大公义。不为歪理邪说所迷惑,凝聚同心干事的合力,香港才能尽早重回正轨重新出发。

  (原题为《反中乱港者,舍不得“违法达义”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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