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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六地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我省六地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淳安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浙江省6个县(市、区)入选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全国87个市县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我省杭州市富阳区、宁波市镇海区、永嘉县、海盐县、湖州市吴兴区、诸暨市入选。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还命名了全国35个地区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我省淳安县入选。该实践创新基地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践平台,旨在创新探索制度和行动实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模式。据了解,目前淳安正在试点建设全省首个特别生态功能区,探索构建纵贯上下游、畅通左右岸的水生态保护体系。接下来,淳安将紧紧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努力在全国率先探索形成特大型湖泊、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发展的千岛湖模式。

  截至目前,我省累计有25地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8地被评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记者郑亚丽 刘健 共享联盟淳安站方俊勇 通讯员陈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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