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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健委:不得无故禁止病房探视陪护

  针对沪上某些医院最近暂停了病人的探视和陪护,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昨天在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本市各级医院不得无故禁止病房探视和陪护,市卫健委已责成个别医院立即整改到位。

  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卫健委、上海卫健委多次出台方案,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院内感染防控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就诊患者管理,减少患者人流,降低院内感染风险。不断完善急诊室、输液室、隔离留观室等院感管控制度,全面落实感染防控分区管理要求。

  据悉,市卫健委已出台“加强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十项举措”,要求本市各级医院加强病房探视管理,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必要时经病区护士长同意后可进入;重症患者、术前谈话等特殊患者,实行限时、限人、错时探视制度,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

  郑锦表示,有关部门既要严格管理,严防院内感染,对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安全负责;又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在防护到位的情况下,予以妥善安排。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希望市民朋友和医疗机构互相体谅、互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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