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

首页>地方频道>六安

六安:20名市直单位干部“变身”乡村振兴专员

  今年以来,六安市在去年县区试行的基础上,全面常态化制度化推行乡村振兴专员工作,从市直单位选派首批20名干部到乡镇担任乡村振兴专员,为各县区推进工作献计出力、赋能增效。

  下足功夫选优配强。印发《从市直单位选派乡村振兴专员的实施方案》,明确专员对象从市直单位退出领导岗位、且有“一技之长”、热爱“三农”工作、身体健康的职级干部中选派。按照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个人特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确定,经资格审查、研究安排等程序,确定了首批20名人选。每名选派人员每一个任期为1年,也可连任。今后每年,我市都将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确定选派人员规模,一般在3月初启动报名,4月中旬选派到位。

  创新管理明晰职责。制订《六安市乡村振兴专员管理办法》,明确专员“1+1+5+X”的工作职责,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帮忙不添乱、指导不分管”的思路,围绕五大振兴,重点对驻点乡镇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帮扶。为推动专员尽快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建立完善考勤管理、工作例会、工作报告、跟踪管理等制度,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定量考核+定性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发挥作用不明显甚至干扰基层工作的将及时作出调整,确保选派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保障激发干劲。市选派办牵头组织保障工作,加强对乡村振兴专员管理和考核的同时,也注重妥善解决在选派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每名专员每年安排固定办公经费。乡镇党委为专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派出单位提供必要支持,相关待遇参照驻村工作队落实到位。各级选派办注重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浓厚氛围。乡村振兴专员任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评比表彰一批优秀乡村振兴专员。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6252
收藏
分享